人心恶,谁之过
阿米出品
今天看新闻,看到一则超揪心的消息:
9月15日晚9时20分,汕头金园东厦路口,骑着摩托车的佘某某带着李某某正遇上姣警查酒驾,佘某某一看势头不对,掉头就跑。
说时迟那时快,一旁的甫警陈某立刻将一辆路边停放的共享单车扔了过去,企图阻止该摩托车逃跑。
正在行驶中的摩托车随即倒地,驾乘人员佘某某、李某某头部严重受伤,目前正在医院紧急救治中……
然而,第一份事件通报很诡异:给绿化带背了个锅!绿化带表示一脸懵逼。
根据网友提供的现场视频,摩托车驾驶员和乘客伤得不轻,尤其是后座的女孩。
女孩人事不省,现场血迹斑斑,十分惨烈。
这是一起谁也不愿看见、谁也不想发生的事故……但它就这么突如其来的发生了!
对方罪大恶极?非得置人家于死地?
庆幸的是,有热心网友积极向警方提供了现场视频,使得警方能够及时还原真相。
且不管后续如何,至少目前还了绿化带一个清白,绿化带表示如释重负。
1
消息迅速发酵,许多网友对陈某身为甫警,是否拥有执法权表示质疑。
但在我看来,陈某身为甫警,是有权对现场违法行为进行拦截的。
所以,阿米今天想说的,不是他的身份,而是他的执法方式。
首先,我绝对不认同摩托车驾驶员的逃逸行为,不带头盔,遇见姣警查岗就跑……明显都是违法的。
但,这并不意味着他的生命权益不受保障!
违法行为有轻有重。比如,正在对他人实施的故意伤害、抢劫、性侵犯、谋杀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……
在这种危急情况下,为了优先保障无辜者的生命财产安全,执法者可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阻止犯罪。
而本起事件中的摩托车驾驶员不在此列!
2
要知道,我们是全球最安全的国家。
我们执法者所面临的风险压力,远没有美国那种人人有枪的社会来得大,咱不怕。
更何况,我们的监控系统如此强大,像佘某某这样现场逃逸的,完全不必担心嘛!
俗话说,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,不出一天,要么被抓,要么自首……等待他的,必将是比“不戴头盔”更严厉的惩罚!
所以说,陈甫警,您急啥呢?一辆破摩托,两个买不起车的人……值得您急眼成这样?
您看您如此不顾对方安全,强行加以拦截,事情真的会变复杂耶:
首先,这种行为可能对违法者带来超出明显必要的伤害;
其次,一旦发生意外,可能还会对其他路人造成连带伤害;
最后,共享单车的归属权并不在警方,您这种行为涉嫌破坏他人财产,是会被共享单车告上法庭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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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实上,追逐交通违法者而导致的伤亡事件并非第一次发生。
我们从视频里看到的,陈甫警娴熟自如的扔自行车手法,也很难相信他是第一次这么干。
我们理解执法者的难处,追,还是不追?
追了,怕出事;
不追?职业使然,得靠这个吃饭。
阿米非法律人士,只说两条浅见:
①遇见这种轻度违法者,能拦下来,固然很好;如果拦不下来,等秋后算账也可以嘛。
②反正法律条款都已经这么多了,那就再加一条嘛,谁不带头盔,以重罪论处:
更长的刑据时间,更重的罚款,甚至纳入失信人名单……都不失为一种铿锵有力的打击手段,就问他怕不怕吧?
谁让他不戴头盔?谁让他买不起车呢?
陈甫警,一切均在您掌控之中,您说您急个啥子嘛?早晚不都是您砧板上的肉么?
这下倒好,绿化带不背的锅,您给扣自己脑袋上了!顺便提醒一下,背锅侠不好当。
狗粮没了,猪肉价可是翻番了哦!
阿米好乖